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经开区、、、高新区、、、宿马园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元:::
凭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法子》(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法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组织发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52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切合《认定法子》第十一条有关划定。
(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蕴含已改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功夫
由各县区(园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结合推荐。
第一批申报截止功夫:::2024年4月2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功夫:::2024年6月2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功夫:::2024年8月25日。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1。
四、、、申报法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法子》和《工作指引》划定的有关前提进行自评,自评切合前提的,依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证明资料,于申报截止功夫前实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资料做脱密处置,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加企业研发用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网址:::http://39.145.8.60:8080/ahismp/cms)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切合《工作指引》中有关划定的证明资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资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推荐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与地点财政、、、税务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亲昵共同,结合发展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各县区(园区)税务部门对每一申报企业均要发展政策宣传和业务领导,在此基础上,市税务局组织人员对每一申报企业发展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并确认拟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原因。经三部门会商,对切合前提的,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五、、、资料报送
(一)审计中介机构资质资料扫描件(PDF体式)、、、各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的审鉴定见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后于3月底、、、5月底和7月底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资质资料蕴含中介机构承诺书、、、三年无不良纪录证明、、、交易牌照、、、在岗注册管帐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整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二)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结合盖章后别离于4月25日、、、6月25日和8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政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归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有关资料。小我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不在申报领域内。企业名称产生变动的,须先实现高企名称调换,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换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维持有效且不产生权属调换。
(三)企业所申报的钻研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度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钻研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注明。
(四)参加企业研发用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依照《认定法子》划定的有关财政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汇报,对企业的研发用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有关编制注明发批注确的定见。中介机构不切合《工作指引》划定前提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汇报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资料须对照《认定法子》中高企认定的8项前提,并对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掌管;;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资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资料须选取PDF体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维持条形码齐全;;企业提供的财政管帐汇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应维持一致或切合逻辑关系,不然有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汇报和近三年财政管帐汇报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资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地点市县区。
六、、、联系方式
省高新中心网上申报征询电话:::0551-65370026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557-3022482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7-3902650
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557-3928017
埇桥区科技局联系电话:::18055790708
埇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18155782313
埇桥区税务局联系电话:::17355791928
灵璧县科技局联系电话:::13215572796
灵璧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5955772686
灵璧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9155782098
泗县科技局联系电话:::15155745932
泗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7705579823
泗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8900577902
萧县科技局联系电话:::13956830799
萧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3956883538
萧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8900575882
砀山县科技局联系电话:::13170075991
砀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8155761393
砀山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8056265286
市经开区经发局联系电话:::17705571860
市经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18955776776
市高新区经科局联系电话:::17355726600
市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15655798613
宿马园区经发部联系电话:::15655729998
宿马园区财政局联系电话:::17355770264
经开区税务局联系电话:::18133779818
5.关于组织发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52号)
泸州市科技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