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4月16日印发了《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首批次新资料首版次软件评定治理暂行法子》(皖经信设备函〔2020〕236号,,,以下简称暂行法子)。。为进一步阐扬政策作用,,,更好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经钻研,,,现对暂行法子中第三章第六条(五)有关附件部门条款进行订正。。
一、第三章第六条(五)有关附件中的第3款订正为:::申请评定产品的彩色照片(软件系统截图)、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银行流水。。其中,,,申请评定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和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如暂无发票和流水,,,需提供情况注明,,,在申请政策兑现时齐全提供。。
二、第三章第六条(五)有关附件中的第4款订正为:::申请单元的上年度财政审计汇报,,,如暂无,,,需提供上年度财政报表。。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首批次新资料首版次软件评定治理暂行法子》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