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汽车消费,,现就一连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依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切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凭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取、、尺度系统发展和车型变动情况制订。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作和技术个性上重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一时物品,,蕴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二、、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别离核算销售额并别脱离具发票的,,凭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获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值。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该当满足换电有关技术尺度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出产企业可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三、、为加强和规范治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颁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执行治理。《目录》颁布后,,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划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出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切合减免车辆购置税前提”字段标注“是”(即减免税标识);;;对已列入《目录》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即换电模式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进行校验,,并将通过校验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凭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四、、汽车企业该当保障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销售方该当如实开具发票,,对因提供虚伪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其执行细则予以处置。
特此布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6月19日

